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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沧州河间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2-06-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间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招聘工作由河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招聘单位配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和技能等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23日至2004年6月2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23日至2004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河间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23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河间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http://221.195.125.37:100(河间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至6月29日下午17:00。

交费截止时间:6月30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或《面试通知单》。

(三)开考比例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减少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同专业或岗位要求的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调整情况于开考前公布。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考试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由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基础医学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及医德医风等。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未发放高校毕业证应提交就读大学的证明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 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http://221.195.125.37:100(河间市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分到各组。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公布。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现场证件审核及面试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且无异常(*或弹窗)及体温正常(<37.3℃),所有考生须持现场证件审核前和面试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以上),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当时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选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九、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河间人事考试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社部门:0317-3239317、3239309,卫健部门:0317-327281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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