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26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及出站博士后公告(第五批)
- 地址:北京市
- 职位:见正文
- 学历:博士及以上
- 时间:2026-05-14 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建成于
截至2026年1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743人,构建起一支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德技双馨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其中首都国医名师6人、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1人、北京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岐黄学者3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6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4人、首都名中医13人、优秀名中医2人、首都优秀中青年名中医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1人、全国中医临床骨干和创新骨干人才各1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2人、北京市科技新星2人、北京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人才4人、北京市卫健委医师科学家培养计划入选者2人、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新时代125人才工程9人,其他省部级及区级校级人才百余人次。
为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吸引高水平优质人才,医院将集中优势资源向高水平人才倾斜,专项设立人才培养启动基金,根据应聘人员资质条件和现有成果给予一定的人才培养经费支持。博士研究生及出站博士后参照正式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待遇。
现公开招聘第五批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及出站博士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无社保记录证明材料),以及2026年出站博士后。
5.应聘者需在2026年度内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资质,否则录用资格不予保留。出站博士后录用资质保留至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凡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职工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者(具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情况,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应聘者如未全面填报或者有意隐瞒相关亲属关系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与应聘者有上述关系的职工应当主动报告并在招聘中全程回避,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本批次应届生不解决进京户口,出站博士后可按博管会要求协助落户于公共集体户。
二、岗位需求
|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最低学历学位(均含出站博士后) |
专业 |
人数 |
|
1 |
消化科 |
医疗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1 |
|
2 |
心血管内科 |
医疗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1 |
|
3 |
脑病二科(神经内科2) |
医疗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1 |
|
4 |
脑病三科(神经外科) |
医疗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1 |
|
5 |
肛肠科 |
医疗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1 |
|
6 |
康复医学科 |
医疗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内科类、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老年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中医骨伤 |
2 |
|
7 |
眼科 |
医疗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眼视光医学或眼科方向) |
1 |
|
8 |
乳腺科 |
医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 |
1 |
|
9 |
功能检查科(超声方向) |
医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
2 |
|
合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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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本批次招聘类别为非编制内职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北京市城镇职工类别参加社保和缴纳公积金,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2.医疗岗均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
三、应聘方式
1.登录东方医院人才招聘网页,网址链接:http://hr.dongfangyy.com.cn:8000/zp.html#/。
2.系统注册。进入系统后通过邮箱注册,请务必牢记注册邮箱和密码。
3.填写个人简历。在“个人中心”处逐项完整填写个人简历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4.点击应聘。应届生和出站博士后在“首页”点击“校园招聘(应届生)”,选择申报科室并点击“应聘”。
5.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收邮件信息,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申报岗位前请仔细核对简历信息和申报岗位的需求信息,岗位申请一旦成功,个人简历信息将无法修改。报名截止前,应聘者可在“我应聘的职位”中取消应聘后修改简历信息。
7.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8.岗位申请成功后,可生成简历。如无特殊说明,后续招聘环节中需提交的简历,为本招聘系统自动生成的版本。
四、应聘期限
应聘期限:即日起至
五、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根据上述要求,应聘人员完成简历投递,医院进行简历初筛和资质审核。
2.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医院统一组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
3.第一轮面试: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进入面试。
4.试工:根据用人部门要求和计划,应聘人员在科室进行为期一周的试工。
5.心理测评与德育考察:试工期间或完成后,安排心理测评,并需提交德育及思想政治情况证明。
6.第二轮面试:医院根据需要组织第二轮面试。
7.院领导审议:拟录用名单经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讨论。
8.体检: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9.公示:根据要求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10.签约: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录用协议。
11.入职:拟定于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东方医院人事处:沈老师
联系方式:010-67689624,dfyyrczp03@163.com,投递时请备注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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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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