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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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社局官网、长沙人才网公布。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说明:
1、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窗口服务岗二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窗口岗位一。其他岗位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个人相关资料请按要求发送至邮箱:215701587@qq.com
2、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手写签名,连同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扫描件在报名时间段内打包(文件夹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时间段:2023年08月03日9:00-2023年08月04日17:30
4、网上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复核,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连同所有证件的原件到现场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将进入笔试环节。
5、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3.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 面试成绩考生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满分100)的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三)总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文字综合岗、计算机维护岗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窗口服务岗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人才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签定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5901050
2、监督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5901052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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