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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衡水枣强县事业单位招聘169人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3-08-01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9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下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市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
 
  以上相关证明日期以2023年8月1日之前(含8月1日)有效。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范围内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期以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有效。
 
  2、“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
 
  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对应普通岗位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10分及以上;总成绩不得低于对应普通岗位最后一名拟聘用考生总成绩10分及以上;没有对应普通岗位的与对应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按同样标准比对;不得低于划定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3、“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⑤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教育类岗位要求:应符合新时代中小学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1)初中岗位:已取得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应一致;(2)小学岗位:已取得小学、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小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应一致;(3)学前教育岗位:已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学前教育岗位。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所有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含处分期满);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111.62.216.233:8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职位。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8月2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2:00。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111.62.216.233:81)“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勾选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报名、缴费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一定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被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考生务必注意不同岗位报名、缴费起止时间,只有“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才算是报名成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为支付宝扫码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8月12日至8月13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111.62.216.233:81),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开考比例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仅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仅限符合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空缺岗位可转为相应普通岗位。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报考人数不足或无人报考,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面试比例: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为多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六、考试
 
  (一)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教育类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综合类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三)公布笔试成绩及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考生到报名网站(http://111.62.216.233:81)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四)报名资格证件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③教师资格证;④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衡水市户籍往届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教师资格证;④本市户籍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3)“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持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④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4)大学生退役士兵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户籍及相关证明;④退役证;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五)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枣强县人民政府网(www.zaoqiang.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教育类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面试内容为其相应的学科内容。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同一科目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枣强县人民政府网(www.zaoqiang.gov.cn)发布的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准请假。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开具调档函视为自动放弃,档案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的,后果自负。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应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6、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不得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视情节将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8233929(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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