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凉山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1人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3-08-04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凉山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81名,《公告》发布于凉山公安信息网(https://lsga.lsz.gov.c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凉山州公安局计划招聘181名辅警,用于留置看护工作、水电分局的协助执勤执法、文秘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凉山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时间为2005年8月18日至1987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范围中的“四川省”或“凉山州”是指:截至2023年8月10日,户籍为四川省或凉山州,或者生源地(参加高考前考生户籍地)为四川省或凉山州,或者入伍地为四川省内。凉山州内县级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的户籍地不限。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凉山州公安局出入境大厅(西昌市正义路)。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7日至8月18日(9:00-12:00,14:30-17:00)。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凉山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等信息,了解报考单位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1.填报信息。考生如实填写《凉山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由凉山州公安局组织人员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2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3张、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张、户口簿复印件2张(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1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关注凉山公安信息网(https://lsga.lsz.gov.cn/)。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
(一)笔试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1: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凉山州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在凉山公安信息网站进行公告。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评
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鞋和服装。
2.测评项目1个: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体能测评标准及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项目达标即为合格。
3.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100分×100%的方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公示
根据笔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进体检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公示在凉山公安信息网(https://lsga.lsz.gov.cn/),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凉山公安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凡在报名、考试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三)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于凉山公安信息网(https://lsga.lsz.gov.cn/),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薪酬待遇
(一)按照凉山州公安局在职辅警的薪酬标准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中各环节的通知和公示内容统一由凉山公安信息网发布。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时刻关注凉山公安信息网站。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本公告由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286013,18981550303
监督电话:0834-2286032(驻局纪检监察组)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