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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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5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安阳师范学院位于甲骨文故乡、殷墟所在地、红旗渠精神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安阳市,是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08年的彰德府安阳师范传习所,1949年被命名为平原省立安阳师范学校,1958年更名为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改名为安阳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恢复为安阳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安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安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阳教育学院、安阳市第二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安阳师范学院。2011年获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2020年成为河南省17所特色骨干大学、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之一。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人事、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组织部、纪委、人事处、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院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21、2022、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要求已取得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已就业考生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4. 年龄为: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和安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22,进入“河南省大中专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8日。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
1.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材料,在职应聘人员还应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原件的,以无该证件对待。
3.应聘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
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2-29001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2-2900005(学校纪委)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