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招聘聘用制教师补招4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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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结束后,鉴于部分岗位流失,部分学科教师出现空缺,为满足我区公办中小学校秋季开学工作需要,根据《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有关要求,拟面向参加了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征集报名,组织开展补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报名对象和条件
本次聘用制教师补招,征集报名的对象为参加了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以参加笔试考生名单为准),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60分)。
1.根据考生在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报考的岗位,按照同类岗位或相近岗位进行征集报名,具体如下:
岗位代码1001-1003可报考补招岗位2001、2002;
岗位代码1004、1037-1046可报考补招岗位2003;
岗位代码1005可报考补招岗位2004;
岗位代码1047-1052可报考补招岗位2005;
岗位代码1015、1054可报考补招岗位2006;
岗位代码1016可报考补招岗位2007;
岗位代码1017可报考补招岗位2008;
岗位代码1022、1023可报考补招岗位2009。
2.不列入征集报名的情形:在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过程中,放弃参加资格审核、放弃面试、放弃递补、体检考察后放弃岗位的考生。
二、补招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聘用制教师42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补招)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聘用制教师补招,将充分运用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不再笔试,对征集报名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链接:
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495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8:30至18:30
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报名网址查询补招报考岗位,符合招聘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补招岗位信息一览表,选择补招报考岗位,核对并完善个人报名资料,确保岗位对应,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8:30至19:30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状态,审核通过即为补招报名成功。
技术支持:考生对报考系统操作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7-50766287咨询。
(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征集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报考补招的同类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补招报名线上资格审核环节结束后公示。
(四)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1)参加过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面试环节的考生,无需参加资格复审,需于指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2)其他人员均需参加本次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将发放《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招聘(补招)面试通知书》。该通知书请妥善保存,将作为面试的准入凭证。具体人员名单,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对象应根据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部分需提供查验件)。原件用于核对信息,复印件、查验件及相关证明须上交留存。
资格复审清单详情请见附件2。
3.其他事项
(1)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补招考试资格。对出现的补招面试人选空缺的,在同类岗位征集报名的考生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补招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2)考生需填写《资格复审承诺书》(见附件3)并签字、按手印。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人无法参加此次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资格复审清单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双方签字、捺手印)。《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
五、考试
2023年7月8日开展的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笔试,考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聘笔试成绩。
本次补招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一)面试
面试的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考试当天,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可正常开考。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
面试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无生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无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无生试讲时考生需进行适当板书。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最低分数线(含70分),则可以进入体检、考核阶段。其中,进入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且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最低分数线,则可以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优先排名。以上情形还相同的,可等额调剂增加岗位计划。
(三)体检、考察
补招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补招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考生须同时进行职业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东西湖区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并入职时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和心理健康监测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职业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资格。若考生对结果有疑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安排考生到另一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采取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政治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如拟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需考核其现实工作表现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政审。考核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与应聘岗位不匹配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四)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教育局研究,在公示期前报经区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同补招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完成体检和考核后,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在公示前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岗位认定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前规定时间仍未提供招聘所需相关资料的,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属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用工性质(非事业编制),聘期内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留用、调整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聘用期内,其薪酬待遇与本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水平一致,并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七)违约责任
拟聘人员需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非因考取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离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考试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50766287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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