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15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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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林市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激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1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符合2023年下半年应征入伍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并于2023年8月23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五)符合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
(七)自愿从桂林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八)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2023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应征报名、体检政考、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役前教育、人选确定及公示、签订聘用协议、退役上岗等环节进行。
三、网上应征报名
1.时间:网上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8月10日18时(女兵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0日24时)。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①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②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广西,但取得桂林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③在桂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征兵所在地应征。
四、体检政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适时组织报考的应征男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8月中旬,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公布2023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名单,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集中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
(二)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征大学毕业生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服现役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不设1:3开考比例的限制,均予以开考。
六、招聘考试
对已签订服现役承诺书的预定兵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入围人选。考生可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生无须缴纳考试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9月3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信息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0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七、役前教育
男兵的役前教育,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征兵工作程序确定的时间和要求为准,时间不少于7天。未参加役前教育或役前教育期间主动放弃入伍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政考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役前教育,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八、人选确定及公示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以增加面试环节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综合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审批定兵结束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公示有异议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审批定兵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九、签订聘用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附件4),而后参军入伍。
十、退役上岗
“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本人专业特长和功绩量化评分,最迟在退役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前安排到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再实行试用期,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入工龄。
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1.服现役不满2年的;2.服役期间选拔为军官的;3.服役期间受到部队纪律处分、除名,或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的;4.服役期间因公、因战、因病致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5.服役满12年及以上,符合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6.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7.不服从安排的;8.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9.其它与国家新出台安置政策不一致的情形,以国家新出台的安置政策为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举报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最终解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834344、2282260;
灵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49100;
兴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213331;
全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69180;
灌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09222;
资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19280;
龙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29300;
永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39366;
荔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89380;
平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79456;
恭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99491;
阳朔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8822187;
临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29560;
象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11580;
秀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38900;
叠彩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03620;
七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89688;
雁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3820052。
举报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27168
桂林警备区纪委:0773-22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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