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无锡市文艺院团传习中心招聘专业人才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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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文艺院团传习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无锡市文艺院团传习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wuxi.gov.cn/)、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报名截止日向前推算。如无合同,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
6.考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招聘岗位中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外,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书。学历认证等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截止报名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023年9月5日9:00—9月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3年9月5日9:00—9月7日24时;
3.陈述申辩:2023年9月5日—9月7日的9:00—16:00,9月8日的9:00—11:3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9月5日9:00—9月8日16:00。
(二)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有效。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时间:2023年9月5日9︰00—2023年9月8日16︰00。
缴费标准:报名资格条件初审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三)报送其他条件材料
缴费确认后,报考人员需将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中的相关材料以PDF格式压缩打包后发至《2023年无锡市文艺院团传习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所对应的邮箱。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7:00前,以邮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邮件主题请按以下格式报送“报名号+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四、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复审不合格者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4.所有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最终是否达到开考比例以复审通过人数确定。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未按时在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另行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技术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五、考试
考试包括加试笔试(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超比例时适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每个环节的成绩将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具体办法如下:
(一)加试笔试
1.岗位代码08、11、14如果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0:1,加试笔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岗位代码10如果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6:1,加试笔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有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艺术概论及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 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根据情况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确定替补的按职位面试合格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wuxi.gov.cn/)、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0-81825192。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备注栏;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0-8188002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本《公告》由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