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宿州市高新区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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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宿州市高新区于2013年2月经省政府批复成立,是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战场、安徽省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园区国有企业宿州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宿州市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含)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00至9月11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http://szexam.pzhl.net上进行,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00至9月11日17:00。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3. 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17:00前随时登录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日期9月11日23:00。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2日0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9月14日至9月15日从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招考职位按1:3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园区国有企业标准执行。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27809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2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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