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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3-08-31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处置;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辖区内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指导、督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8月30日);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
 
  1.网上报名: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2.网上缴费: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9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3年9月19日至9月22日
 
  4.笔试时间:拟于2023年9月23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了笔试考务费)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研究同意,可放宽至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拟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公共科目设置分类(详见附件1),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23年10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名次排名以及是否进入原件核对校验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告。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将申请材料交成都市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武侯区星狮路818号1栋4单元,电话:028-85063722),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其他加分材料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二)原件核对校验
 
  1.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原件核对校验。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告。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3.核对校验原件内容: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
 
  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注明是否享受定向招录(聘))、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4.原件核对校验要求:原件核对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一并递补进入原件核对效验,递补不超过2次。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原件核对校验的应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比例: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公布。
 
  七、体检
 
  成都市武侯区卫健局和成都市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再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武侯区卫健局和成都市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再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卫健局和成都市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再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由武侯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
 
  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28-85137957(武侯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咨询:028-85063722。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查询网站: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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