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乐山沐川县招聘专职教师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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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党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县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2名,按照《中共沐川县委党校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方案》,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中共沐川县委党校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名额详见《一览表》。
三、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国共产党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科研咨询能力,能在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干部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18:00截止(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中共沐川县委党校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将报名资料以“本人姓名”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1287855687@qq.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2)《中共沐川县委党校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需插入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电子版)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电子版:
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
②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县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复审。
2.现场复审。
现场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以电子邮件和公告(公告发布于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形式告知,请初审合格考生密切关注自己的电子邮箱和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携带网上报名所需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确认,现场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考核设开考比例1:2,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不真实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现场复审合格者,凭面试通知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进入现场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核形式:
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进行专业知识测试。若参加考核招聘人数超过考核招聘岗位名额的6倍,考核形式为专业知识测试+试讲+面谈。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6倍比例确定入围“试讲+面谈”环节人员;若参加考核招聘人数未超过考核招聘岗位名额的6倍,考核形式为试讲+面谈。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仅作为入围“试讲+面谈”环节依据,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3.试讲题目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备。试讲和面谈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面谈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4.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的后续环节。
5.考核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现场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公示。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沐川县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排序后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中共沐川县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按照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排序后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的有效书面材料,不提供者不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3-4602554(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沐川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中共沐川县委党校:0833-460256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