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遵义市绥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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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绥阳县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数量
绥阳县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绥阳县域名和信息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附件1)。具体从事办公室文秘或会计有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有三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从取得正式编制之日起算);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在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不符合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3年9月6日计算。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5日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绥阳县委编办综合股(县行政办公中心二楼);联系人:吴韬;联系电话:26363218。
3.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绥阳县委编办2023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绥阳县委编办综合股(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一式三份;“照片栏”须粘贴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材料(录用审批表等);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资格审查:绥阳县委编办2023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选调计划人数予以调减或取消。
(三)考试
本次选调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大于30:1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3: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可以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绥阳县委编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考场设置、命题、试卷管理、阅卷、考务信息管理及安全保密等有关要求,并拟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后组织开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质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需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面试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笔试,以新笔试成绩高者排前。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直接进行面试的,选调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绥阳县委编办另行通知。
(四)考察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绥阳县委编办组织实施。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的,根据选调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并对人岗相适进一步考察了解。综合考察情况,考察对象符合调动要求则进入下一个环节,不合格则考察第2名;第2名仍不合格,经室务会研究,可依次在综合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顺延考察。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及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绥阳县委编办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
综合笔试、面试及考察情况,由绥阳县委编办室务会召开会议,明确拟选调人员,并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在考察环节、公示环节取消资格而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绥阳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其责任。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委编办选调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绥阳县委编办综合股0851--26363218
监督电话:绥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851--2636354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