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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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人才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绿色低碳、生态环境、节能安全等相关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特色。学校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粤港澳大湾区氢能经济职业学院项目示范基地、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高校节能示范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二、招聘岗位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9:00至10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rsb.gdpepe.edu.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要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职称、工作经历等证明资料(PDF格式);
(6)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相关材料或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相关材料(PDF格式);
(7)其它证明:①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②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步审核结果。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rsb.gdpepe.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英文版成绩单。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通过初审者须于笔试考试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对笔试入围考生报考资格详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自行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加贴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同时提交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中明确了专修方向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间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经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详细安排将通过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发布。
七、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3年10月22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rsb.gdpepe.edu.cn/)另行公告。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以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地点拟安排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佛山校区教学楼。面试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前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rsb.gdpepe.edu.cn/)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
2.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成绩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75分以上为合格。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医院由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统一安排,体检结果由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取回后,逐一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1773101(人力资源部)
投诉电话:0757-81773261(纪检室)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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