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绿色通道”引进1名人才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3-10-27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工程,加快学院发展建设,对照学科发展中人才需求,优化和提升师资队伍结构和建设质量,根据《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精神,经赤峰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我院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引进“双师型(一体化)”高技能人才1名(列市直事业编),引进计划详见《2023年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0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三年以上企业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经历;
7.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及以上资格;
8.获得各类技能大赛地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荣誉;
9.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1.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引进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25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学院官网发布公告,宣传人才引进的岗位信息。
(二)报名及人才评价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须下载填写《2023年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双师型(一体化)高技能人才评价表》(附件3),于10月26日至11月01日17:30期间,将报名表、人才评价表及佐证材料扫描后打包,以姓名命名,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45359363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不得重复发送。
材料包括:
1.2023年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
2.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双师型(一体化)高技能人才评价表;
3.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及学位证;
③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④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劳动合同;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
⑥职业技能等级证;
⑦发表的论文文章且被SCI或EI收录的,须提交科技查新站的检索页扫描件,审核以科技查新站的检索为准,网站打印的检索不作为参考;
⑧奖励或其它材料;
报名邮件发送24小时后,报名人员要与引才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遗漏,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醒,报名人员须在收到短信48小时内将材料补充完整。
报名结束后,学院对报名情况及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汇总后报市引才办审核。市引才办审核人才评价得分后,将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报名人员对于报名资格审核及人才评价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公布3日内向我院提出复审申请。
(三)综合测评
报名结束后,开展引进人才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报名及人才评价工作结束后,根据人才评价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参与人才评价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引才办审核后公开发布。进入面试人数等于岗位计划数的,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此类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则不予录用。综合测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综合测评得分。不设最低综合测评得分线。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测评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综合测评后、体检前进行,由学院现场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其他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由此出现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引才工作全程接受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6--5890368。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引进小组。咨询电话:0476-5890352、18247601122(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chifeng.gov.cn/cfsrsjgggs/202310/t20231025_2173713.html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