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25名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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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25名,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
6.国(境)外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除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外,原则上博士、硕士所学专业需一致且毕业于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高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应届毕业生须在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在报名期间发送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到yzzzrsc@163.com,简历命名为【岗位】+【名字】,资格初审时间为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电话:0851—28776262。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的方式进行。
1.确定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人选
组织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类汇总,经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人选,人选确定以后,学校将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作。
2.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
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成绩为100分,试讲时间10分钟,综合得分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素质考核
按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成绩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的人选,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综合素质的考核的人选。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成绩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成绩需高于70分。
综合素质考核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核师德师风、意识形态、专业技能、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综合得分不得低于70分。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综合得分,在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复查一次。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意识形态、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其中,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考察(政审)对象一票否决。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备案
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接受工作分配。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28776259(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五、其它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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