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教育研究院2023年公开选聘2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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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伊春市教育研究院是伊春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教育干部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信息技术教育任务;承担对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业务指导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学科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
此次公开选聘学科教师2人。具体选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伊春市教育研究院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六)具有干部身份,纳入编制2年及以上(2021年10月31日以前落编,含当日)的普通高中在岗在编人员,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报名,视为同意聘用后放弃级别;中级职称的,聘用后将按照选聘单位实际空岗情况进行聘任;
(八)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我院工作满5年,服从岗位安排和调整;
(九)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
(十)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的劳动教养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8.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人员;
9.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资及待遇
(一)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按工作性质,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三)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五、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公示→考察→体检→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于2023年11月16日--11月24日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c.gov.cn/、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25日,逾期不受理报名事宜。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登陆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查看选聘公告及《伊春市教育研究院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等6个附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伊春市教育研究院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
2.《伊春市教育研究院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扫描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职称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8.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9.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以上提交材料每个为单一文件,全部放在一个压缩包内,以“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如:A1+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ycsjyxy@163.com参与报名。
(五)资格审查
伊春市教育研究院将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未达到该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选聘计划。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26日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六)现场资格确认
1.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者,本人持身份证及报名邮件附件中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统一装到一个档案袋并标明报考岗位、姓名、电话号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2.打印《诚信承诺书》(附件6)一份,须本人现场签字。
3.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4.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选聘后续环节的具体安排均在伊春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以通知、公告等方式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3.报考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4.报考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11月29日上午8:30;
2.笔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
3.按照报名实际人数确定考场分布,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八、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高中教材专业知识。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选聘计划。笔试成绩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根据笔试入围名单现场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度。面试专业知识范围为本学科所教学段现行教材,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观看课堂教学实录(20分钟)后评课、答辩方式进行,其中,评课时间15分钟以内,答辩时间3分钟以内。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总成绩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十、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市教育研究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阅相关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
考察期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盖单位公章);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学一线工作8年及以上证明;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纪检部门廉政意见。
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体检
考察无异议者,由伊春市教育研究院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二、相关事宜
1.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2.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报考人员在公开选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聘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春市教育研究院负责解释。
十三、工作要求
1.伊春市教育研究院纪委对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8-6176326。
2.公开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郑老师 0458-6176320,13846649560
丁老师 0458-6176316,13039678236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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