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自主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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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因公司发展需要,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自主招聘员工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简介
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员工1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以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自主招聘员工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其中,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所需“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
5、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公职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条件的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处分期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
2、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逾期不能取得的,可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五、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自主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造成的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根据本人专业、学历、学位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期间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报名邮箱:czjfcxbg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营销岗001)。
邮箱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2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请以扫描件或PDF格式上传,保证资料清晰度。
(5)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6)面试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
(7)报名时,报名者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进行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面试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综合素质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或递补人选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均依次按学历层次先后顺序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或递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录岗位名额1:1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录岗位的考察与体检人选,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人选结果。体检与考察人选明确放弃体检与考察资格的,在报考同岗位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招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2、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主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资料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的原件。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体检或考察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且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工作,递补方式按本公告有关要求进行。招聘结果公示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公示7天。
(七)聘用和报到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个人档案材料)等供查验。在规定报到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或专业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报到上岗后,与沧州交发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城乡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工作任务结束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录取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内容完全真实、准确,对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报名资料、考试作弊、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等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的,公司解除《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证件审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13463477555
(二)监督电话:13303176508
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zjfjt.cn/shows/45/1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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