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丘市融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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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安丘市融媒体中心(安丘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视频摄制人员、编辑记者、灯光音响人员共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播音员主持人2名,视频摄制人员1名,编辑记者1名,灯光音响人员1名,详见岗位汇总表。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各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安丘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网址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wfaqrmt/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窗口,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
安丘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aqgwy133@126.com中,并拨打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安丘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见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5.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程序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安丘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专班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题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比为40%,专业知识占比为6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知识面,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需求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数比例为1:5,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行业认知和考选岗位领域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4.选岗确认。入围且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岗位确认。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qi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拟聘用的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安丘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qiu.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丘市委组织部、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丘市融媒体中心成立安丘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安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439613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安丘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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