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莲山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考9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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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为加强莲山中心卫生院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居民的就医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岗位
此次共招考合同制人员9人。具体招考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工作;
5.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岗位要求
1.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
3.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8.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9.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因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以及有群众举报涉嫌重大问题、上级督办线索调查初步核实的;
10.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其他不宜从事此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考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本次招考信息于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考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现场行的方法
1.报名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他人代替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大连市普兰店区莲山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考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在有效期内);
②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单位另需报考人员准备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③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单位另需报考人员准备劳动合同与保险缴费证明
④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单位另需报考人员准备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莲山中心卫生院开招考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承诺需手写签名;
⑥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所用照片);报考人员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逾期提供材料,视为无效。
5.领取准考证。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复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于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录采取线下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内容:卫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医学基本专业知识等。
4.护理岗位报考人员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不高于笔试满分成绩5%)
5.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不高于笔试满分成绩5%)。
6.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笔试成绩加5分(不高于笔试满分成绩5%)。
7.报名人员笔试加分分值累计最高为10分
8.笔试成绩发布:
9.其他事项详见《笔试报考人员须知》(附件3)。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参加面试。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人员,可列入面试入围人员范围。
2.面试时间及地点:大连市普兰店区莲山中心卫生院(发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
4.面试纪律:报考人员进入考场后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及传媒工具,否则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时报考人员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考号等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权重不得低于60%)
(四)优先录用事项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优先录用:
1.面试成绩高者;
2.取得临床医学、护理学、财务学、管理学、办公自动化专业资格证书的;
3.以上同等条件下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报考人员须知》中的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等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后果自负。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面试不得迟到,以《面试公告》公布的截止入场时间为准。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与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录用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重新审核报名资格,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工作经历,是否有违法违纪、是否存在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子录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健康普兰店微信公众号或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不子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在职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相关证明,因个人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手续和证明的,不予录用。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产生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服务
报名、考务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411-8330026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报名、面试和体检等)请留意健康普兰店微信公众号或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号码畅通,以便联络,因通讯不畅遣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考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连市普兰店区莲山中心卫生院
莲山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考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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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岗位类别 |
所需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外科医生 |
2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硕士及学位优先 |
40岁以下 |
有执业证及专科工作经验优先 |
内科医生 |
2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硕士及学位优先 |
40岁以下 |
有执业证及专科工作经验优先 |
护士 |
3 |
专业技术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无 |
30岁以下 |
有执业证及专科工作经验优先 |
办公文员 |
1 |
行政 |
管理类 |
大专及以上 |
无 |
35岁以下 |
有工作经验优先 |
出纳 |
1 |
财务 |
财会类 |
大专及以上 |
无 |
35岁以下 |
有执业证及专科工作经验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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