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2月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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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控的技术指导,以及实验室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防控技术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9.疾病预防控制03岗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时,规培方向须与二级学科方向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2024年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参加结业考试证明材料,并在考察环节时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若当年规培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需重点注意: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cdcrsc@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
(3)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经请示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4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6709306;0851-86820689。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1<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
2.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折算)。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毕业生若未获得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需出具在读证明等相关材料。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3)报考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的岗位,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模板见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8)个人简历及自荐信1份。
3.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所提供材料不一致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将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4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不能到场原因)、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被委托人需及时、全面告知委托人资格复审结果。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试。面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满分为10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能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单位将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
(五)联系电话:0851—86709306
监督电话:0851—86870009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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