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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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为切实提升兵团财政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充实兵团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决定,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面谈)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应聘人员,即出生日期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政务网(http://cwj.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
面试(面谈)资格审查时间:
(二)面试(面谈)时间、方式
面试(面谈)时间:
面试(面谈)方式:现场面试(面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面谈)资格审查、公示、面试(面谈)、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政务网(http://cwj.xjbt.gov.cn/)查询《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如需要咨询,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4年度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以下材料发送电子邮箱:btcwjbgs@163.com。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面谈)资格审查
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谈)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面试(面谈)人选。
(三)公示
对进入面试(面谈)环节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将进行电话通知确认,进入面试(面谈)环节。
(四)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面谈)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可进行网上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面谈)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面谈)成绩未达到面试(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兵团财政局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0129(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财政局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380(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cwj.xjbt.gov.cn/c/2024-03-11/83273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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