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招聘高级教学管理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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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因学院发展的需要,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高级教学管理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各一名。
岗位一:高级教学管理人员
(一)岗位职责
结合学院的战略发展需要,完成学院本、研人才培养和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等教学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定期开展对世界一流大学心理学专业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先进教学与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开展标准化的教学管理。
2、负责策划并联系世界一流大学开发各类人才联合培养高端项目,做好与世界一流大学心理学相关专业的沟通与协商洽谈工作。开展国内外高校国际合作的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向学院提交国际联合培养和合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
3、负责开展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各类学生联合培养与合作项目。建立各类联合培养项目的管理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协助相关专业导师制定项目的培养方案、师资安排、考试考核等教学执行方案,推进培养项目的国际认证,对项目的开展情况实施评估,提交项目质量提升方案。
4、负责组织学院的各类大型国际学术和人才培养会议。
5、完成领导交办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拥有心理学和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心理学学位者优先。
2、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管理经验,熟悉国际相关权威机构的项目认证方式。具有高校国际教育项目经验者和海外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拥有较强的撰写各类教学管理文件和调研报告的中文写作能力。
4、具有很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标准英文撰写各类文件和报告。
5、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外事沟通和协调能力。
6、开创性强,具有全局意识,工作认真、主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待遇
院聘合同制,待遇优厚。
(四)提交资料
请将以下应聘材料发送至联系邮件,邮件题目命名为:心理学院高级教学管理人员+姓名+专业。应聘材料应包括:
1、简历(包括个人介绍,个人优点和特长,胜任岗位的理由,联系方式);
2、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有);
3、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及对学院的了解,提出切合学院发展战略的教学管理和国际联合人才培养工作思路;
4、应聘者撰写的各类报告和其他认为重要的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8187,010-58805302
联系邮箱:psyoffice@bnu.edu.cn
岗位二:实验室技术人员
(一)岗位职责
根据学院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完成实验室管理的相关工作,具体包括:
1、实验教学中心的数字化建设,以及为心理学院提供IT支持
2、实验室设备的维护、管理与培训
3、制定实验室建设方案,采购专业仪器设备及软件
4、制定实验室装修改造方案,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实验室方面的其他具体事务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学士及以上学位,心理学、计算机专业优先;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
3、有较强的计算机技能;掌握眼动、脑电、生理多导仪等心理学实验设备的操作方法;
4、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5、有创新思维,能为实验室建设出谋划策。
(三)岗位待遇
院聘合同制,工资待遇从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振华
联系电话:010-58808866
联系邮箱:psy-keyan@bnu.edu.cn
请将以下应聘材料发送至联系邮件,邮件题目命名为:心理学院实验室技术+姓名。
应聘材料应包括:
1、简历(包括个人介绍,个人优点和特长,胜任岗位的理由,联系方式);
2、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有);
3、应聘者认为重要的其它材料。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