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煤田地质局2024年校园招聘58名地质测绘类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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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文件精神,甘肃煤田地质局所属8个事业单位计划校园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58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结合地勘行业野外工作特点及所需专业生源培养状况,主要面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东)、吉林大学、兰州大学、中南大学、西北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桂林理工大学、防灾科技学院等高校以及其它“双一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其它高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我局到上述院校开展校园招聘时可根据我局提前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自行前往相关招聘院校参加招聘会。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良好。
(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条件,具有适应野外地勘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
(六)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行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甘肃煤田地质局劳动人事处与相关地质类院校就业中心联系,在相关高校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列表。需要调整内容的,按以上程序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至5月。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意向应聘人员请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件一同递交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局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姓名)。
4.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它条件,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集中报局校园招聘工作小组。
5.综合复审。局校园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的专业、学习成绩、工作岗位匹配度、就职意愿等进行综合审核,确定面试名单。
(二)面试考核
本次面试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三)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由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和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面试、体检、考察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的行为,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此次校园招聘除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甘肃煤田地质局纪检部门对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1-4911929
监督电话:0931-4911930
甘肃煤田地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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