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30名博士研究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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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规定,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参加2024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始建于1959年3月,经过六十余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医院现有编制床位1000张,设有86个专科门诊、20个临床科室、12个临床疾病研究所、中药研究所、中医药文献信息研究所、《中医研究》杂志社等。医院拥有一批优势重点学科、专科及科研平台,现有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3个河南省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3个河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2个院士传承工作室,1个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7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为医院科研和临床医疗的快速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博士研究生30人。详见附表《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6、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联考公告。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统一部署,具体事项以发布的联考公告为准。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时在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上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应试者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
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中心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我院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七、待遇情况
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咨询电话:0371-66331628(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85961108(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71-66331728(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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