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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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历经贵州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贵州省建设学校等时期,2014年定名为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为辅,是贵州省以培养建设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500余亩,在校中高职学生13000余人。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贵州省建设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教学单位。学院秉持"厚德、精技、乐学、善教"的校训,凝练了"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山地建楼宇、智慧筑黔城"为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有国家级智能建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BIM生产性产教融合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建设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国家级楼宇智能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知行贵州"丝绸之路青年交流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
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省级32个产业链(新型建筑建材业)专业建设牵头单位,全省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省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高职高专)设在我院。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理念先进、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高素质、高技能师资队伍,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需求
(一)高层次人才
岗位 |
学科类(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需求人数 |
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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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类、理学类、教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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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
本科及以上 |
需具备省外正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 |
(二)优秀技能人才
岗位 |
岗位描述 |
岗位要求 |
需求人数 |
专业技术岗 |
从事专业实训教学、技能大赛指导等工作 |
1.一般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3.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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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
二、引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5.符合学院工作岗位对学术水平的要求。
6.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学院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可放宽至50周岁,但须确保参加社保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7.承诺在本校工作9年及以上。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方式及待遇
(一)引进全职博士研究生待遇
1.编制全职引进。
2.提供住房安家费不低于60万元(税前)(双方协定支付方式),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议。
3.按规定提供学院公租房一套,公租房管理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试用期(三个月)满后享受三年副教授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后恢复实际职称级别工资福利待遇。
5.正式聘用后,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不低于1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0万元;科研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若申请国家、省市科研项目获批,学院将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6.学院协助申报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津贴。
7.配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编制问题,配偶学历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可编制外聘用方式安排工作,若高层次人才离职,人才配偶须随其同时离职。
8.学院协助协商解决子女就近入学事宜。
9.其他
引进属紧缺、急需学科以及学术水平造诣高的博士研究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其它相关待遇。
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引进工作及待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
(二)引进省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层次人才
1.编制引进。
2.薪酬待遇: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三)高技能人才
1.编制引进。
2.其他面议。
3.属于紧缺拔尖的国家级技能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面谈确定其他相关待遇。
四、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学术成果等佐证资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1508562167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组织人事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院将不予聘用。
(四)本方案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百花路
联系人:蔡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547051
学院网站:https://www.gzjszy.cn/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zjszy.cn/n752/20240424/i12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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