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医医院2024年5月招聘52名工作人员启事(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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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根据医院工作需求,我院组织2024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岗位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人员5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详见医院官网,网址:www.yn-tcm-hospital.com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4年结业学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云南省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主页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的资格。
报名时间:
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zp.ynucm.edu.cn
特别提示: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
(二)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要求:除岗位单独要求,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
3.系统填报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个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对要求工作或见习岗经历的岗位,需在上传附件信息栏中“其他”项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见习岗经历证明,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办或单位规培管理部门公章(不提供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认可临床科室印章,模板请详见附件2、附件3)。
5.岗位有规培要求的,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如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暂未出具的,需提供所在住培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6.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已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执业资格。
8.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
9.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由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
10.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11.拟录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录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具体安排预计于
备注:
审核状态请在招聘系统中“我的申请”项目中查看,示例如下:
1.网上审核初审通过,“审核状态”中显示“学校复审”。
2.网上审核初审不通过,“审核状态”中显示“部门初审不通过”,不通过原因详见“初审意见”,对资格初审不通过有异议者,请于资格初审期间工作日正班时间内,电话联系人力资源办。
3.网上审核退回修改,“审核状态”中显示“退回修改”,退回修改原因详见“初审意见”。“退回修改”状态下,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修改简历后重新提交,超过资格初审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医院会议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为笔试、实际操作、面试考核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形式的宣传。
(二)考核安排
1.笔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医院预计于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完成网络报名手续,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按时提交下列材料至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后续招聘资格,提交的材料内容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需经教育部认定)。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规培合格证、工作经历、见习经历、实习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实际操作、面试考核时间及相关安排,医院将在笔试成绩公示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30%。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放宽比例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经医院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我院用工,劳动合同期内进行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我院工作,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635741
联系地址:昆明市云瑞东路22号六号楼501室
九、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办负责通知。
云南省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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