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2024年选聘博士师资储备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4-06-12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储备培育一批
一、选聘对象
国内高校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二、选聘条件
1.当年度在读博士研究生(要求博士入学时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政治品格;
4.博士研究生期间专业课程成绩良好,能够按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
三、选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培育储备方式
选聘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纳入“师资培育计划”,学校按博士正常学制剩余年限给予经费资助,以定向培养方式支持其攻读博士学位。“师资培育计划”支持人员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来校工作。
五、支持措施
学校给予“师资培育计划”支持人员读博期间生活补助6万元/年(不超过4年),按学年逐年发放,支持人员按期毕业来校工作,依据学校认定的博士人才层次,享受毕业当年度博士引进待遇,服务期8年。
六、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时间原则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资格审查。各学院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储备博士师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资格。
3.面试(试讲)。各学院组织专家重点评估申请人学业水平、专业方向、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面试(试讲)通过人选。
4.政审。各学院负责对面试(试讲)通过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5.体检。各学院根据政审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并提交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学院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6.学校研究。各学院将拟推荐人选提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经审定后纳入“师资培育计划”,签订有关协议。
七、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塔里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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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taru.edu.cn/info/1046/28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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