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48名高层次工作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4-07-02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博士研究生48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nxrmyy.com,以下简称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通过拨打组织人事处电话进行电话报名。
2.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3.资格复审。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形式
根据《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由医院引进人才评价小组,对拟引进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我院以外的其他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2.考察。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二)加强监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应聘者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等情形,取消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经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五、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951-5920578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中心四楼组织人事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xrmyy.com/list/79/5039.html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