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公开招聘1名县属企业管理人员的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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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为进一步加强县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名县属企业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招聘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昌江黎族自治县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农学类、林学类等相关专业;
3.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曾任国企中层及以上管理者优先,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相应层级岗位工作经历的可参照对待;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能力等;熟悉政府部门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4.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岗位(如:张三-县菜篮子公司副总经理),投递至指定邮箱gzww888@163.com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5)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7)工作业绩报告等体现工作实绩及熟悉领域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第1项提供电子版和签名后的PDF格式扫描文件,2-7项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的资格条件,诚信报考。
(2)报名时间内,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同时需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确定考核名单
按照岗位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报名材料进行简历筛选,确定进入考核的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测评
结合简历筛选情况,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可适当降低面试考核人选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简历筛选、面试等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按成熟度排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组织考察(含背景调查)。优先考察第一意向人选,若无影响聘用的情况,则其他人员不再考察;若存在影响聘用的情况,则考察第二意向人选,以此类推。
体检与考察同步开展,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程序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
(五)聘任公示
结合上述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拟聘任人选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人员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人选,予以正式聘用。用人企业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任期三年,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的方式。昌江黎族自治县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在任期考核结束并经审计后一次性兑现。每个任期3年,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
(三)其他福利。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引进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住房、购车购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898-26691981。
(二)监督电话
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98-26977507。
(三)上述联系方式咨询时间
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公告附件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changjiang/0600/202406/cd63fd27d86149fbb82bbf4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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