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4名合同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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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重庆机器制造学校,1956年由原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创建;2000年重庆机器制造学校和重庆机械职工大学合并升格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获批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整体搬迁入住渝北空港;2019年获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B档)。
学校共有渝北空港校区、南川校区两个校区,占地1867.82亩,建筑面积50.5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图书226.84万册,教学科研设备值33865.81万元。设有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工作部)11个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开设56个专业。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用工形式为合同制。具体招聘岗位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试行)》(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重庆飞驶特人才测评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
(二)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全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
(三)公共科目笔试
凡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阶段。笔试具体地点、时间以报名系统中公告为准。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具体地点、时间以报名系统中公告为准。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综合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人数与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具体地点、时间以报名系统中公告为准。
(六)总成绩计算
1.组织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2.未组织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技能证书等级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应聘人本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公示有关事宜,在重庆人才网(https://www.cqrc.net/)官网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招聘过程中相关事宜由重庆飞驶特人才测评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联系人:
重庆飞驶特人才测评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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