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利用空编引进博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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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人才强校战略,实现院党委提出的“121”战略目标,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科研团队力量,提升产教融合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公立医院使用空编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86号)和《中共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新时代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工职院党[2023]44号)等文件精神,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利用空编公开引进急需紧缺的博士。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高校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新机制,以改善高校教科研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在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学院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四、引进对象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有一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的博士生不在此次引进范围,可按照学院公开招聘程序报名)。
引进人员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应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违反学风作风行为准则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二)应备条件:
1.要求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至2024年末)。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要求博士所学专业与学院重点建设的专业(学科)和与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专业(学科)一致。其中本科、硕士、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以及优秀的海外博士优先考虑。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符合《中共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引进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认定标准》。
五、引进岗位和数量
根据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重点引进机械工程类、电气控制和自动化类、计算机技术类、光伏发电类、电子信息类、思想政治教育类等专业博士。
六、引进人才待遇
(一)财政工资: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文件核定起薪工资标准。
(二)岗位绩效工资:
引进博士入校后两年内免教学工作量考核,按科研教学岗教授的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两年后按照本人职称级别和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进行绩效考核。
(三)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
(四)科研启动资金和安家费:见表1。
科研启动资金和安家费_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1)安家费:博士上岗第一、二年年底分两次由人才工作办公室核定后发放。对于服务期未满而调离的博士,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计算机技术等紧缺型博士,安家费可根据个人情况“一人一策”确定。
对于外省引进的博士,学院根据校内房源情况提供阶段性周转房,以解决安置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
(2)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学术交流差旅费用(理工不超20%,文科不超30%)、图书、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课题研究等。
视科研项目研究情况,经学院批准科研启动经费可适当追加。
(五)配偶安置:博士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为学院专业所急需的人才,根据本人意愿采用人事代理用工形式安置,实行同工同酬;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进入学院正式编制。
(六)符合山西省、太原市有关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条件的博士,学院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引进人才享受政府给与的各类奖励、补贴和经费等。
七、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通过工作调动形式全职引进,占用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二)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和报送材料
(1)网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2)报送材料:高层次人才应聘请将“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空编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主要业绩成果等电子扫描件,按照“专业—博士—姓名”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发送到公告中的报名邮箱。
2.资格审查
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业绩成果等教育背景进行审核,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明确应聘者资格审核结果,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现状确定初步引进人选。
3.学术水平认定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中共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引进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认定标准》进行学术认定。经认定符合学院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能力考察环节。
4.能力考察
(1)专家组考察:由人才工作办公室牵头成立专家组,聘用校内外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家(不少于5人),对拟引进人选进行面试和答辩,综合考察其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心理素质和发展潜力等,形成专家组考察意见。
(2)实地考察:人才工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到拟引进人选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5.体检、研究与公示
对通过能力考察的人员,由人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由学院确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引进候选人。
人才工作办公室将拟引进候选人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专班汇报,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研究。对学院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6.手续办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事部负责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等上级部门履行备案和入编手续,同时按照引进的方式和类别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人才工作办公室代表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目标。
八、纪律要求
学院空编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讯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邮政编码:030009
报名咨询: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报名邮箱:sxgyrcb@163.com
报名电话:0351-3350176薛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人才工作办公室0351-3350177
纪检监察室0351-335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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