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为市委办公室(安徽省)、中共无为市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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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中共无为市委办公室、中共无为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计划、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职位计划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5名,相关要求见《中共无为市委办公室、中共无为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人员范围
无为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报名人员还应符合本轮机构改革期间严明干部人事纪律的有关政策要求。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2.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其他公务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
(四)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提交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初审,由所在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加盖党组(委)公章。
报名人员根据报考的岗位,于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根据改报的岗位,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本次选调公告及笔试成绩、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等相关信息在无为先锋网(http://ww.whxf.gov.cn/)、无为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ww.gov.cn/)统一发布。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20分。报考人员可于
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
(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职位计划数为2人的,差额1人;职位计划数为3人的,差额2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组分别由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公示、试用和转任
1.公示。市委办公室、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不唯分取人,在无为先锋网、无为市人民政府网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和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转任手续。选调人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选调人选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示、试用期间拟选调人选缺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3-6611162;
2.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53-6617552(市委组织部),0553-2521382(市委办公室),0553-6611036(市委社会工作部)。
本通知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无为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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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ww.gov.cn/zwzx/tzgg/12164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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