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4年度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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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计划
我单位于2024年7月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及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www.tj-f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三批)》(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就业观念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条件,同时符合相应岗位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
8.同时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届毕业生;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5:00。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0日下午5:00。
(二)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公告及岗位招聘条件。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考生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由于输入错误或虚假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3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
2024年8月8日起,笔试人员可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见附件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三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招聘程序由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www.tj-fch.com),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一人计算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我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党委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其中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书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信息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信息。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022-26382808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2)技术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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