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7月招聘1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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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一、公司简介
广西兴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工集团”,原名为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兴工集团聚焦打造“工程管理、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四大业务板块,尤其是工程业务板块,目前已形成全产业链雏形,具备房开、代建、征拆、施工、监理、造价、设计、供应链等功能模块。兴工集团立足于兴宁区国有资产综合投控管理服务领域,具备国内主体信用评级AA级,积极拓展各类产业投资板块业务,提升融资能力及造血能力,为兴宁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
副总经理1名。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个人品行以及正确的业绩观。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不存在按照规定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业绩突出、特别优秀者,经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
9.无影响任职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6.国家法律法规(合同法、公司法、行政处罚法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四、岗位条件和薪酬
(一)岗位条件。
1.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结构、规划、工民建、土木工程、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毕业。
2.属企业人员的,具有累计10年(含)以上工程方面工作经历,5年(含)以上从事建筑、市政、工程、规划等相关工作经历,并担任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工程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2年(含)以上。属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为现任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相当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在城建、工程、规划等相关业务部门任职时间累计3年(含)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全面经营管理经验,或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同类、同层级管理岗位任职背景者优先。
3.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原则上应为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逻辑思维缜密,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础年薪、绩效年薪、特殊贡献奖励收入和任期激励收入四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年薪根据岗位价值与人才能力定薪,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应系数确定核发,特殊贡献奖励收入按集团年度市场化净利润目标和项目融资目标考核结果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按任期内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年薪基数为28万元。
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广西兴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nqyzp@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在线报名,恕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不按要求投递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清单:
(1)《广西兴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广西兴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4.注意事项:以上报名材料均为电子文档,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填报、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这将作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初步评判依据。应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准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未列入面试人选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经营决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如经面试岗位无符合条件者,本次招聘相关岗位可空缺。
(三)考察。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采取背景调查、实地走访谈话、核查人员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考察对象要对本人廉洁从业情况作出说明,并配合提供现任单位、企业党组织对廉洁从业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人选需到指定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人选自动放弃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聘用。
1.经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或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兴工集团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免去试用职务并解聘。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签订入职协议前,本人必须按程序辞职,退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并及时迁转人事关系。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咨询电话:0771-329099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广西兴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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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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