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7月引进3名优秀技能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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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根据《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委人领办发[2024]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学院“十四五”时期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3名优秀技能人才
四、人才引进时间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五、引才条件
(一)引进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引进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5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55周岁(含)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从省外全职引进到我校从事技能教学、技能人才平台建设和技能竞赛指导等工作。
3.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4.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5)在各级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铜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优秀技能人才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同时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进行签名确认,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意识形态、宗教信仰、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意识形态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及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师德师风方面有不良问题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它经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4.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若自动放弃,空缺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招聘纪律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面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支持政策
经认定备案的“优秀技能人才”可依据《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一)设立工作室。引进“优秀技能人才”,正式聘用后,我院结合实际设立以人才姓名命名的工作室。我院将协助“优秀技能人才”申请办理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省级财政对“优秀技能人才”工作室分别参照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我院优先支持申报设立省级大师工作室,获批后不重复享受补助。
(二)岗位聘用。引进到我院的“优秀技能人才”,可按规定招聘入编。
(三)职称转评。引进到我院的“优秀技能人才”,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具有非教师系列相近专业职称可按规定申请转评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初定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四)人才服务卡。我院积极协助引进到我院的“优秀技能人才”申请办理“优才卡”。
(五)住房保障和贡献奖励。引进到我院的“优秀技能人才”住房保障和贡献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九、其他说明
本实施方案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6909061(铜仁职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856-6909065(铜仁职院监察室)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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