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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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简称“竹乡公司”)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并明确由县财政全额出资,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经营性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业务涵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园区设施建设、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市政项目建设等领域。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岗位4个。其中,法务1名,工程管理1名,工程造价1名,会计1名。(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达到规定的学历、职称、专业任职时间等要求。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专业扎实,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遵守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同时提供报名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按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行政部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本人在外地的,可委托报名。
地址:湖南桃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楼212室
电话:0737-8827139
(二)资格审查
1.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桃江高新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竹乡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招聘小组,由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2.应聘者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公司将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3: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法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会计等工作岗位测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的一并进入面试)。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参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含70分),方可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情绪稳定性、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3.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招聘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入围人员按要求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人选安排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1.公司实行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年薪制。被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者,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计发薪酬。
2.聘用期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五险一金”,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受企业年金。
3.按当地标准享受相关政策性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并组考,县纪委监委对招聘信息发布、招聘过程、结果公布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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