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长期公开考察招聘5名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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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玉溪市中医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始建于1987年,为财政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云南省州市级首批通过国家评审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国家第二批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独立培养点、保山医专教学医院,云南省科技厅—云南中医药大学应用基础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理事单位。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2个;国家级农村医疗机构中医民族医特色专科(专病)科室1个;省级重点专科6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2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6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8个。是省级区域中医(骨伤)诊疗中心建设单位、省级治未病中心建设单位、省级康复示范基地建设单位,获批建设国家级“高血压达标中心”和“卒中中心”;针灸科、骨伤科、脾胃病科是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有各级名医专家工作站、二级工作站、协作中心18个。医院占地面积32.85亩,建筑面积6.22万平方米。现有编制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938张。医院内设临床科室34个、医技科室11个、职能科室16个。现有职工940人,其中高级资格专业技术人员195人。博士研究生学历2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04人,硕士生导师22人。
医院始终坚持“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面向社会诚聘优秀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条件见《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长期考察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学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三)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至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医院招聘专用电子邮箱(yxszyyyrlzy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名称。
3.报名提交材料:
(1)《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长期考察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人员本人取得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及执业资质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医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评审考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请确保应聘材料中所留电话畅通有效。凡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应聘人员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评审考察
1.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评审会,直至招满。医院公开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学术科研能力、临床诊疗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评审,评审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2.医院公开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调阅并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3.考察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由玉溪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聘用后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报销体检费用。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医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后续环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纪检部门和考察小组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及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不定期组织评审形式,直至招满为止,报名截止时间为
(二)本次招聘采取电话通讯方式,投递报名材料上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为有效电话,若有更改请及时来电;报名后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评审、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严格按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
(六)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院纪委监督,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过程。
七、招聘单位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官方网址:http://www.yxszyyy.cn
咨询电话:0877—207957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玉溪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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