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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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近年来,校(院)在学习、研究和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发挥着重要阵地作用。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秘书处设在我校(院)。校(院)现有在编教职工近400人,其中专职教研人员近150人,每年举办400多个班次、培训国内外学员3万余人次,多次荣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和教学管理优秀奖,国家课题立项数量多年在全国省级党校名列前茅,多次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组织奖,多项决策咨询成果获得中央和上海市委领导肯定性批示,保持稳定合作的国(境)外伙伴30余家,与哈佛大学等国际一流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
一、招聘计划
重点需求专业
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相关专业
党史党建
公共管理学
应用经济学
政治学与法学
二、招聘条件
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符合校(院)重点学科发展需要。
1.入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
3.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国家一级学会副会长以上职务;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学术成就、具有重要影响的知名专家。
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造诣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符合校(院)重点学科发展需要。
1.入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上海市人才高峰工程、白玉兰人才计划、东方英才计划等);
3.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专家;
(1)入选全国干部教育好课程或相当层次精品课、特色课程等;
(3)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1篇;
(5)单篇决策咨询成果获得正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满足上述3项以上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正高级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1.入选全国干部教育好课程或相当层次精品课、特色课程等;
3.在校(院)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或在二类以上权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并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1部;
5.获得省(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优秀决策咨询奖一等奖以上奖项;
满足上述4项以上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高层次人才常年均可报名,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word版或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shswdxbsh@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高层次人才+本人姓名+应聘学科”。
2.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2篇(部)(一般为代表性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获奖、课题立项、咨政成果、著作等,论文需提供全文,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奖励等提供证书)。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拟录用名单,经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录取。
五、相关待遇
2.按照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协助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符合创新岗位业务资格条件的,可按照程序进入校(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工程相关团队。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电话:021-2288063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ai.gov.cn/info/2181/805232.htm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