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校园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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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长江水利事业发展需要,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长勘所”)面向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计划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长勘所”)成立于1981年2月,系纳入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水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等勘察及技术研究,下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遥感技术应用、工程物探、工程监测和岩土试验检测等研究室(中心)。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此次共设置校园招聘岗位3个,招聘人员5人,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等,详见《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2025年度校园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2025年度高校、中国科学院及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等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计划表》。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五、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三)开考比例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或进行补招,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四)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研究方向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等。
(2)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博士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为40分钟,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者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与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后,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及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不包含发布公告的当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
十、递补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参加等情形,由长勘所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不递补,在公告中予以说明;如果递补,在公告中对递补的情形和方式予以明确;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得进行递补。
十一、回避
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二、其他事项
考生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由长勘所承担。
招聘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由长勘所党总支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将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十三、监督机制
1、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长勘所组织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2、如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欢迎大家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27-82927045
3、本实施方案由长勘所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邮编:430011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2689号
传真:027-82927037联系电话:027-82927037
联系人:徐老师,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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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jw.gov.cn/zwzc/rsxx/zjwrszl/jgsyrszl/202410/t20241018_528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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