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8名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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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是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现有花都、白云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点击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入报名页面,按照指引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以附件形式上传提交相关材料。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3.其他材料(按序号整理为一个文档):
(1)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在一页);
(2)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三个月内开具的党员证明;
(5)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凭证等材料;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一)试讲
1.试讲内容。试讲内容应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相关研究成果等,题目根据报考岗位专业方向自主选题。
2.组织试讲。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3.试讲成绩。试讲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试讲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4.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在试讲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试讲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结构化面试。
(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职业能力和素质、职业发展潜能和身心健康等。
结构化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于结构化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为全职工作经历,实习、兼职等不算为工作经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870882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投诉电话:020-36863952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纪检室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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