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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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学校坚持“特色、开放、包容、求实、创新”办学理念,紧贴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工科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专业集群”,深化“优文科、扩工科、兴医科”建设,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18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4万人,教职工1055名,专任教师中教授62名,副教授46名,讲师298名;91.54%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校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28亩,建筑面积56.37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1986.44亩,建筑面积20.92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4亩,建筑面积35.45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医疗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学、电子商务、法学、新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轻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精细化工、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养老服务管理等29个本科专业(其中物联网工程、精细化工、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养老服务管理为2024年国家教育部审批通过的新设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务管理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组织行为学》《新闻采访与写作》《基于课程整合的急性肺水肿虚拟仿真实验》等6个省级一流课程。继续教育有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9个专业。学校积极推进科研平台建设,现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所”“文化润疆研究中心”“功能纤维材料研究中心”“马兰精神教育与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和中心,其中“新商科与产教融合研究中心”获批培育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化工与纺织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基础教学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设有17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作为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已与政府、企业、行业、学校等180余家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师生实践能力。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疆科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定位,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引进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
3.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4.身心健康。
(二)招聘对象
1.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国科学院院士。
(2) 中国工程院院士。
(3) 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4)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6) 国家自然科学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
(7) 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8)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2.第二层次杰出学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 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联合基金除外)。
(5)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6) 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7)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8) 教育部重大项目负责人。
(9)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
(10)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
(11)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3.第三层次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核心期刊论文7篇,其中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3篇。
(2) 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 省部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5) 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6) 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7) 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第四层次拔尖人才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成果为近5年取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以及发表本学科核心期刊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3) 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4) 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5) 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5.第五层次A类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研究方向符合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在其研究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成果为近5年取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本学科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2) 海外留学博士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留学国家认证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
6.第六层次B类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研究方向符合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在其研究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应往届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 海外留学博士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三、专业需求
详见附件1。
四、引进待遇
类别 |
引进对象 |
条件 |
薪酬 (工资、津贴) |
科研配套经费 |
安家费 |
职称 待遇 |
配偶 工作 |
柔性引进 |
第一层次 学术领军人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6.国家自然科学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 7.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8.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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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杰出学者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联合基金除外)。 5.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6.教育部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7.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8.教育部重大项目负责人。 9.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 10.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 1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
全职引进 |
第三层次 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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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核心期刊论文7篇,其中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3篇。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省部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5.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6.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7.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
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学科带头人专项津贴30万元/年,发放3年。 |
自然科学30万—50万元,社会科学20万—30万。 |
入编后提供安家费100万元起。 |
按原职称聘任。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第四层次 拔尖人才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成果为近5年取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本学科核心期刊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2.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3.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4.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5.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
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拔尖人才专项津贴20万元/年,发放3年。 |
自然科学20万—30万元,社会科学15万—20万元。 |
入编后提供安家费80万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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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职称的,到校后即聘任为相应职称,无高级职称的,当年可参加副教授评审,通过后授予资格及正式聘任,聘任条件参照《新疆科技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修订)》。 |
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解决 |
全职引进 |
第五层次 A类博士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研究方向符合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在其研究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成果为近5年取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本学科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2.海外留学博士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留学国家认证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 |
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博士专项津贴15万元/年,发放3年。 |
自然科学15万—20万元,社会科学10万—15万元。 |
入编后提供安家费35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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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条件参照《新疆科技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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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层次 B类博士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研究方向符合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在其研究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往届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海外留学博士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
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博士专项津贴12万元/年,发放3年。 |
自然科学10万—15万元,社会科学8万—10万元。 |
入编后提供安家费18万—35万元。 |
聘任条件参照《新疆科技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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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制引进,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
对于以上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学校推荐申报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和“天池英才”引进计划。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本公告2024年全年有效,符合报名条件及专业需求的人员均可投递简历。此次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及任务书等步骤实施。
(一)登录新疆科技学院官网http://www.xjust.edu.cn);
(二)在“人才招聘”栏目中选择“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
(三)下载并填写《新疆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四)邮件主题须注明“高层次人才报名-专业-姓名”,将《新疆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jkjxyrsc@qq.com。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新疆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6-8612388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6-8663114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http://www.xjust.edu.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xjust.edu.cn/cms/kjxy/document/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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