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缙云县委党校202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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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精神,经研究决定,中共缙云县委党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中共缙云县委党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共1名,具体的引进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引进人员资格等详见《2024年中共缙云县委党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公告中“网上”就指该网站)。
二、引进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
4.年龄18至35周岁(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引进岗位的工作需求;
6.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引进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3.现场报名:
4.参加资格复审或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填报的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好院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三份)(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高校盖章);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荣誉证书、成绩说明、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引进单位根据引进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通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与地点: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和现场报名时通知。
2.笔试:引进计划数与报名的总人数比例不足1:10(含1:10)的,可以省略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引进计划数与报名的总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原则上要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确认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再另行组织加试。
未经笔试直接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及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考察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若无合适人选,可取消该岗位引进数。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3.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共缙云县委党校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缙云县委党校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中共缙云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和联系电话:
中共缙云县委党校0578-3017517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3127521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3312150
中共缙云县委党校
缙云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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