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5名博士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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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为进一步满足学院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实际,现选聘博士人才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选聘学院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学历学位两证齐全)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博士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齐全。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人才待遇
(一)安家补贴文科类20万元,理科类30万元;
(二)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5万元、理科类8万元;
(三)自进入学院工作之日起,5年内享受学院博士岗位津贴1000元/月;
(四)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按照石家庄市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sjziei.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本次选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投简历到邮箱)。应聘人员填写《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选聘博士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xgxyzhaopin@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博士招聘+姓名+招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学院人事处根据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报名时间: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学院对考生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线上报名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相关佐证材料: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带照片,本人签字)、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各学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答辩(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答辩小组,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面试。包括试讲和现场答辩,时间20分钟左右。试讲过程中须有板书,试讲结束进行现场答辩。面试答辩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答辩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成绩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组织(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学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齐全,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sjziei.edu.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人:赵老师(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87625015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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