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12月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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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成立于1945年,历经70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黑河市辖区内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国际爱婴医院、博士后科研基地,承担着黑河市区120急救指挥及院前急救、全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国际救援、食物中毒和流感监测等社会责任,是黑河市唯一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取得符合报考条件最低学历前学习经历时间重叠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外。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事业单位招录专栏(网址:http://www.heihe.gov.cn/hhs/zdgknr/zfxxgk.shtml?tab=zdgknr)、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
2.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比例的,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应于
3.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黑河市。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
打印准考证时间: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事业单位招录专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占70%。
(1)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2:1的比例,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证明等材料。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事业单位招录专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事业单位招录专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事业单位招录专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事业单位招录专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方案由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51-85954802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56030
监督举报电话:0456-825640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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