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4年公开招聘11名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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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根据工作需要,我所2025年计划公开招聘11名博士进入事业编制,共涉及6个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作为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公益性消防科研机构,我所建于196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综合性公益类消防科研机构,现已形成以建筑防火为核心,向“全灾种”“大应急”领域辐射发展的科研格局,肩负应急救援科研国家队和主力军的神圣职责。主要从事火灾防治及其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理论和技术研究、消防员职业健康研究以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鉴定。
我所设有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地铁大空间综合实验室、大型综合体火灾防控与灭火救援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国家火灾防治技术研发与测试基地等30余个专业鉴定检测机构、综合基地及实验室。牵头或共建了多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总部设在成都市金牛区,并在大成都范围都江堰、红光、金堂等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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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计划涉及6个岗位,人员范围为2025年
具体岗位及要求请见本公告附件1《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三)热爱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求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研究方向等相关资格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与我所职工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材料投递
报名时间截止至
报名材料需按以下顺序合并:(1)《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本公告附件2);(2)个人简历;(3)身份证;(4)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博士在读证明(学校出具证明文件或学籍信息报告),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外语水平证明;(6)《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技能及专业水平的佐证材料(需一一对应);(7)本人认为能够证明具备岗位要求条件的其他材料。
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发布的岗位和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需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我所将通过官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如有)。
(三)面试
在严格资格审查的前提下,开展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前将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作为面试评分参考。
考试具体安排将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步在我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与岗位拟聘人员的比例一般为2: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如发现档案涂改,材料、信息涉嫌造假,未核准前停止招聘程序;如因重要材料缺失等原因无法开展有效考察的,停止招聘程序。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所党委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报上级部门审核并备案,且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后,按规定办理入编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福利待遇
我所将为每一位加入我们致力于消防科研事业的人才提供极具竞争力的福利待遇和发展平台。工资待遇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其他待遇根据所内绩效管理等制度执行;提供公派出国访学、博士后工作站等深造机会与平台,协助申请各类人才认定及补贴,协助申报各类基金、项目。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全程将通过官网发布通知公告,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信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人事部门):028-87510331
监督电话(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纪检部门):028-87516310
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cfri.cn/go-a23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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