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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4-12-12

一、单位简介

教育部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合实验室”)依托新疆医科大学于2017年正式批复成立。国合实验室聚焦于国际化科学研究,着重国际化人才培养,拓宽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互访交流渠道。国合实验室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广泛汇聚创新资源,积极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国合实验室将成为聚集一流学者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基础平台,并显著提升我校高等教育质量和国际影响力,建成高端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与转化、高端学术交流集一体的国际化创新基地。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1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科研事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生35周岁及以下;历届生40周岁及以下;

(八)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党纪、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

6.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试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发布招聘信息

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5日24:00。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于2024年12月21日24:00(京时)前将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重命名为“姓名-资料名称”)以压缩包形式按“报考学院-岗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审核,应聘人员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后携纸质版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4.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报名材料在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携带),请按顺序排列:

(1)新疆医科大学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A4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至一面A4纸上。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7)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8)新疆医科大学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3)(只需提供电子版)。

(9)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此次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含试工考核)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1.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2.试工(含试工考核)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及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应聘(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40%+试工(含试工考核)×6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新疆医科大学国合实验室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国合实验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国合实验室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录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十)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邮政编码:830054)

(二)联系电话

0991-4363775、18699182436(孙老师、李老师)

(三)联系邮箱

(点击查看)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及实验室纪检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300991-2110072

九、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招聘人员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中亚重大疾病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中亚重大疾病

防治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2024年12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xjmu.edu.cn/info/1061/13518.htm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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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4-12-1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