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引进30名专项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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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为全面加强盘龙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盘龙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助力本地医疗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计划为下属医疗机构公开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对象、条件
(一)引进计划及对象
本次校园引才面向省内外高校引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卫生类人才30名。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考生可通过盘龙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kmpl.gov.cn/)、春城人才2025年专项引才报名系统(https://chunchengrc.zhaopin.com)查询详细信息。
(二)引进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引进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报名之月起计算,即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4)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次引进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订协议、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引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及网址
(1)报名时间:
(2)报名网址:登录春城人才2025年专项引才报名系统(https://chunchengrc.zhaopin.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于
(2)报考人员成功提交报名表后,可登录站点,进入【个人中心】找到【我的报名记录】即可查询报名状态,
可查看“进入流程”和“状态”和“备注”信息来进行后续相关工作:
状态=“待处理”,表示当前流程阶段还未开始审核,可耐心等待。
状态=“待定”,表示审核还未出最终结果,可继续关注流程和状态变化。
状态=“不通过”,则表示考生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岗位要求,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引进的其他岗位。
①流程如果在“资格审查”环节,若收到审核意见关于补充材料的备注时,可点击【修改报名表】按钮进行补充材料再提交。
②流程如果在“笔试”环节,则表示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到笔试环节,待下发准考证后,报考人员可在【个人中心】找到【我的准考证】即可下载准考证。
(3)报考人员可关注【我的报名记录】中的备注信息和操作按钮,若出现了【修改报名表】则表示可以修改之前填写有误的字段和补充一些材料后,再次提交该岗位报名表。若出现了【改报岗位】,在报名期间内,可重新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核材料(通过“春城人才2025年专项引才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3)《个人承诺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者请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
(6)《昆明市盘龙区卫健局下属医疗机构2025年专项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证件照片。
4.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本次引进中的一个岗位,网络报名时请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若信息有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
(3)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4)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等目录。相关专业问题或对专业有疑义请与引进单位联系。
(5)网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待处理”“待定”“不通过”,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并查看审核状态。
(6)考生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在系统中提交报考信息,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报名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挤而出现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7)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齐、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落地推介及双选会
1.时间:
2.地址: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学术交流中心第一报告厅
3.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入场。
4.双选会现场接受报考人员现场网络报名和线上资格审查。(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
(四)考核评价
考试方式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符合开考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若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10的,须加试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加试的岗位,依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与加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4.若出现等额面试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成绩的计算、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1)引进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1:10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低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引进下一环节。
岗位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需加试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分、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考试成绩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签订就业协议
1.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面试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引进岗位数与签订就业协议人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若出现考试成绩排名并列时,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为签订协议人员,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于
2.签订就业协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从相应岗位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岗位申请)。
考试成绩公布后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联系不上考生本人且两名经办人员已做好记录并确认的。
(六)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时间待定。
2.考察及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适时组织对已签约的报考人员分批次进行考察。
3.对已签约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4.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在本岗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
考察或体检环节联系不上考生本人且两名经办人员已做好记录并确认的。
(七)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及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取得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委组织部进行人才认定,由区委组织部对拟聘用人员提出拟聘用意见后由引进医疗机构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本岗位达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引进纪律
(一)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在引进工作中,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引进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在引进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引进单位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引进单位应严格按照引进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四)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五)严格引进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引进工作中各环节通知及补充事项将及时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引进期间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0号)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0871-63150118;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983091
(二)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871-63329030
(请在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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