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关于2024年招收30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4-12-17
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博士后人员招收的相关规定,结合《辽宁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辽宁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后人员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站学科
学院设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常年招收以上学科博士后,同时支持其它学科申请者进入流动站,在交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二、招收类别
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在职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后。
三、招收方向
岗位需求明细表-30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四、招收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点专业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原则上允许设站单位博士毕业生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不允许我校本学院博士毕业生在该学院内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四、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师资博士后年薪18万(税前),科研博士后工资标准为年薪15万元(税前),为期2年。博士后在站期间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可兼得相应的资助待遇。学校不为在职博士后和联合培养博士后提供薪酬待遇。
2.科研支持: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给予2万元科研资助。若以辽宁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学校每项给予2万元科研资助。
3.租房补贴:学校为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人员提供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为期2年。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流动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流动站邮箱2813133413@qq.com。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62202454
联系人:陈老师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蕙星楼西配513室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econ.lnu.edu.cn/info/1012/2788.htm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