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乾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12月专项招聘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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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24]45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经乾安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乾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乾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2024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
(三)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四)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五)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县乡村医生工作。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四楼。
(四)材料要求: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填写完整的《乾安县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
3.携带本人近六个月内正面免冠(不戴眼镜)二寸彩色(不限底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
4.携带符合招聘范围的其他相关材料。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未就业参保证明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需携带退伍证,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需携带规培合格证。
(五)相关事项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学历证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24年乾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相关事宜将通过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5.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报名时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一并送至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验。报名期间未提供相关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二)面试
1.此次招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三)总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四)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成绩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期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乾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438-8221881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8-8234392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乾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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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lqa.gov.cn/zwgk/gsgg/202412/t20241219_542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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